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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公司申请注册诉争商标不存在夸大商品功能、品质的故意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8:03:52
  • 摘要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25、32、33类商品上申请注册了多枚商标,仅在第32类商品上就申请注册了三十余枚商标,其中“中华”“老”“蓝马果啤”“真龍”等多件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相同或相近,顺兴商行并未就其大量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提供有说服力的合理解释,其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明其对申请注册的相关商标均具有真实使用意,一般来讲,谁先申请就是谁的。按照现在的商标申请量来讲,每天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25、32、33类商品上申请注册了多枚商标,仅在第32类商品上就申请注册了三十余枚商标,其中“中华”“老”“蓝马果啤”“真龍”等多件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相同或相近,顺兴商行并未就其大量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提供有说服力的合理解释,其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明其对申请注册的相关商标均具有真实使用意,一般来讲,谁先申请就是谁的。按照现在的商标申请量来讲,每天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泸州老窖公司申请注册诉争商标不存在夸大商品功能、品质的故意图
  • 目前卡塔尔商标申请采取的是“一标一类”制度商标分类方式依照第11版国际尼斯分类表,由于卡塔尔人民信奉宗教,因此第32类和33类含酒精的商品是禁止在卡塔尔国家注册的。注册所需材料:

  • [33]“为与享有商标保护的商品或服务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使用与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如果商标是国内知名商标,该标志的使用将无合理理由而以不正当的方式充分利用或损害该知名商标的区别力或声誉”。

  • 代表年份的数字容易因为会误导消费者被驳回,注册难度较大。比如泸州老窖1573,就采用了数字“1573”申请注册了33类白酒的商标。虽然最终商标得以成功注册,但在实际申请过程中,经过了驳回复审、一审判决、高院最终裁决等层层审理和上诉后,泸州老窖公司才最终拿下该商标。

  • 据商标网查询了解到,目前“国庆”相关商标共有71件,涵盖多个类别,其中,第29类食品罐头、第30类调味茶糖、第33类酒的申请偏多。不过大多数商标虽然很有创意,但都处在无效或者被驳回的阶段。果然不出所料,“国庆”商标可不是随便可以染指的。

  • 在天眼查上,可看到始祖鸟官网运营主体“亚玛芬体育用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已财务诉讼途径保护商标权利,目前已经有33起侵害商标纠纷案件。

  • 本案中上诉人主张“红旗”既不是酒类生产基地也不能指代酒类产品的运输渠道,使用在第33类商品上毫无描述性可言。此案说明,首先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判断诉争商标与指定药品食品的产地、质量、功能等特点是否有关联。一旦确定没有关联就应当充分主张诉争商标于指定商品没有描述性,从根本上排除诉争商标构成《商标法》十条一款七项情形的可能性。

  • 注册流程:申请-审查-公告-注册四个阶段注册周期:沙特商标从申请到公告约1个月,从公告到注册约3个月,即从申请到顺利注册,大约需要4个月左右的时间。注册有效期:根据伊斯兰历法计算,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相当于公历约9年零8个月)。禁止注册的商标和商品:沙特禁止猪肉、圣诞树、酒吧、舞蹈俱乐部以及任何涉及酒类商品的商标,对应的零售和批发服务同样也不可注册。不能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包括:32、33类含酒精饮料'>酒精饮料,以及35、42类零售和批发商店服务。商标官费下调:2022年6月9日,沙特知识产权局宣布了新的商标官费,其中沙特商标注册公告的官费已从920美元减少至154美元。

  • 第46991208号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3类“薄荷酒;果酒(含酒精);白酒”等商品上,国知局和一审法院均认定诉争商标使用在复审商品上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等特点产生误认。但是二审法院认定:诉争商标标志“红旗”本身并不具有欺骗性,诉争商标使用在复审商品上,公众不会对商品的来源等特点产生混淆误认,诉争商标未构成《商标法》十条一款七项规定的情形。”

  • 商标和服务分类基本按照国际分类标准,但在第32类的啤酒和33类的酒精饮料'>酒精饮料上不允许注册。该国未参加主要的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或条约。

  • 二审判决认定:本案中,诉争商标由汉字“国窖班”构成,其整体含义并非系对商品质量的描述,不易导致公众对“葡萄酒;烧酒”等商品的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另外,泸州老窖公司在第33类白酒商品上注册的“国窖”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在此基础上,泸州老窖公司申请注册诉争商标不存在夸大商品功能、品质的故意,公众基于自身的认知水平及认知能力,亦不会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未构成《商标法》十条一款七项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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