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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我国商标注册采用在先注册原则,商标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7:28:16
  • 摘要

    温馨提醒:我国商标注册采用在先注册原则,商标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因此,如果您有想好的商标,建议提前布局。商标的保护是具有地域性的,如果想在其他国家受到法律的保护,则要注册对应国家的商标。

  • 温馨提醒:我国商标注册采用在先注册原则,商标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因此,如果您有想好的商标,建议提前布局。商标的保护是具有地域性的,如果想在其他国家受到法律的保护,则要注册对应国家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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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虽然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不视作侵权,但对于该商标的行使也有相关的限制,首先就是要确保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目前在在先使用抗辩中,对于使用范围的争议最大,这与目前日益发展的科技离不开联系。原有范围的认定从原先的地域等限制因素,到如今的互联网'>互联网时代,冲破了地域的限制后,由于互联网'>互联网的传播并无地域限制的属性,这可能会使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覆盖全球,从而违背了该限制条件。

  • 〖提示〗判断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是否具有影响力时,需要关注其使用时间、地域范围、宣传力度和相关公众对争议商标的区别程度。

  • 〖提示〗未注册商标在先使用须注意其使用限制,要确保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包括原地域范围和原商品范围,与注册商标人的利益并不冲突。

  • 首先,商标保护有地域性。在某个国家或者地区注册的商标,其生效范围就为该国家和地区。例如:在美国注册的商标就只能在美国这个国家使用。想要在不同的国家进行商品的售卖,就要在不同的目的国注册商标。(注意:欧盟商标对欧盟范围内的国家有效,马德里国家商标对其注册时指定的成员国有效。)

  • 商标权的取得,在国际上有使用取得和注册取得两种方式,前者以在先使用商标的事实作为确定商标权归属的依据,后者以在先注册的事实作为确定商标权归属的依据。同时,商标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即依照一国法律取得的商标权,仅在该国地域范围内有效。随着国际贸易范围的扩大,实践中出现了利用商标权取得制度的差异和商标权保护的地域性限制,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如将在采取使用取得制度国家(甲国)已经获得保护并有一定知名度的未注册商标,在采取注册取得制度的国家(乙国)进行注册,并禁止甲国的原使用人在乙国继续使用。这些行为不但损害了原商标使用人的利益,而且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

  •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了商标在先使用抗辩的构成要件以及限制条件,在判断商标在先使用时,一定要注意在先使用的商标须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影响力的认定标准中,首先要对在先使用的商标需要与注册商标是否构成近似进行判断,使用人只有在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商标,且使用的商标应当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才能具备在先抗辩的条件。其次再看在先使用的商标是否在相关公众的视角中能起到区别的功能,此外还需对未注册商标在先使用的范围予以考证,地域范围与功能范围均为判断时的要点。

  • 权利人可禁止他人非经授权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其注册商标;销售、储存、进口、出口、运输贴有其注册商标的产品;或在商业文件、广告和其他文件中使用其商标。但不得禁止在先使用该标志的人继续使用。

  • 注册海外商标好处还是很多的。不过注册商标要知道商标有时效和地域之分,它们过了有效期后需要重新续标,有些国家有效期是10年,有些5年,且仅在注册申请所在国范围内可以保护你的品牌。

  • (8)在先使用权人无权对抗注册商标权人进入其地域,但注册商标权人不得有攀附在先使用权人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4)肖像权等在先权利,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得侵犯!商标也会被驳回,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我国商标法规定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姓名权著名商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其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按照地域分类,需要注意国内、国外不同地区的商标布局。从服务来看,需要注意核心品牌、重要品牌按照核心、关联、发展和禁用类别进行注册。从商标标志本身来看,需要考虑基础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中音、形、义的变形、简称,增加通用词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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