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实务案例19】广东佳宝集团有限公司、新兴县鲜仙乐凉果实业有

【实务案例19】广东佳宝集团有限公司、新兴县鲜仙乐凉果实业有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6:17:47
  • 摘要

    【实务案例19】广东佳宝集团有限公司、新兴县鲜仙乐凉果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一案,法院认为:关于佳宝公司对“九制陈皮”的使用情况。早在1987年,佳宝公司就在第9类“果脯、蜜饯”商品上注册了“佳宝”文字商标。佳宝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往往是用“佳宝”九制陈皮称呼其产品。鲜仙乐公司提交的佳宝公司九制陈皮产品多个不同的包装版本均能证明佳宝公司在历年的包装袋上,都是把“佳宝”作为商标同时标注,而并非将“九制”作为商标使用,亦未标注。同时佳宝公司在一审庭审中称,佳宝公司将“九制”作为商品名称使用,佳宝公司有自己的“佳宝”商标。

  • 【实务案例19】广东佳宝集团有限公司、新兴县鲜仙乐凉果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一案,法院认为:关于佳宝公司对“九制陈皮”的使用情况。早在1987年,佳宝公司就在第9类“果脯、蜜饯”商品上注册了“佳宝”文字商标。佳宝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往往是用“佳宝”九制陈皮称呼其产品。鲜仙乐公司提交的佳宝公司九制陈皮产品多个不同的包装版本均能证明佳宝公司在历年的包装袋上,都是把“佳宝”作为商标同时标注,而并非将“九制”作为商标使用,亦未标注。同时佳宝公司在一审庭审中称,佳宝公司将“九制”作为商品名称使用,佳宝公司有自己的“佳宝”商标。

    【实务案例19】广东佳宝集团有限公司、新兴县鲜仙乐凉果实业有图
  • 商标标记,并不是单纯指商标证书上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文字、图案,或者文字与图案的结合,而是指采用印刷或者其他方法表示出了商品商标的包装纸、包装箱、瓶罐以及其他容器、交易文书、牌子等,或者是附着了商标的为了提供服务所用的物品、价格表、广告牌等。

  •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就许可商标或任何与许可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任何商标、服务标志、其他名称、记号或文字或任何包装、商业外形、彩色图案或设计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申请注册。

  • 商品二、劳亚尔K11柔韧型防水浆料包装桶,商品的销售价格为60元一桶,包装桶的底色是黄色、印刷主色为绿色,盖子颜色为黄色,盖子上均印刷有白色劳亚尔及图的注册商标,在包装桶上的正面和背面从上到下印刷的内容是劳亚尔防水浆料;白色商标,升级金装2合1;无毒无害/潮湿环境下施工;具有迎水面和背水面的防水功能;净含量19kg;重庆市盛百利防水建材有限公司;包装桶往左转动,从上到下依次是劳亚尔K11柔韧型防水浆料字样,其他内容和商品一基本相同。

  • (1)乙方使用许可商标的权利应立即终止。乙方不得继续以任何形式使用许可商标,且乙方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地区试图注册或使用与任何许可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服务标识、其他名称、记号、文字、包装外形、色彩、设计或图案;

  • sbs防水卷材与聚氨酯防水涂料破损。防水层施工后,固化前,未注意保护,被其他工序施工碰坏,划伤。对于破损严重者,应将破损部分割去(稍大一些),露出基层并清理干净,再按照施工要求,顺序,分层补做防水层。标志卷材外包装上应注明生产厂名,商标,产品标记,生产日期,批量编号,储运图示标志等。包装卷材应有卷芯并以粘胶带或纸包装,盒包装。

  • 2、乙方必须保证其使用授权商标的产品,符合国家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等要求。

  • 一、一审判决在关键事实和核心证据上认定错误。一审判决将该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数百份经销商证明,作为涉案商标和包装装潢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主要证据,对于基础事实和关键证据的认定违反法律。将权威行业协会出具的函件,认为缺乏关联性而不予以采信错误。将防水功能认定为是划分防水材料与建筑材料的边界错误。对“包装装潢知名度”认定错误。

  • 聚氨酯防水材料破损。防水层施工后,固化前,未注意保护,被其他工序施工碰坏,划伤。对于破损严重者,应将破损部分割去(稍大一些),露出基层并清理干净,再按照施工要求,顺序,分层补做防水层。标志卷材外包装上应注明生产厂名,商标,产品标记,生产日期,批量编号,储运图示标志等。包装卷材应有卷芯并以粘胶带或纸包装,盒包装。

  • 4、甲方有权监督由乙方提供或组织的任何带有许可商标的产品、包装、标签、广告或其他文字材料的促销产品与活动,并有权制止乙方进行损害甲方业务、声誉或其在许可商标上享有的商誉的任何促销产品与活动,乙方应立即停止有关活动。

  • 评析该案中,商标权利人注册商标“水密码”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化妆品,涉案当事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也是化妆品,二者属于同一种商品;从使用方式上看,涉案当事人的商品包装'>商品包装正面中部皆为英文,包装正面下部虽使用了自己的图形注册商标,但在商品名称中使用的“水密码柔肤乳”标识完整包含了“水密码”字样,整体文字突出,与其自有商标大小基本一致;从商标的显著性及知名度看,“水密码”经过长期使用、宣传,知名度较高,涉案当事人在同一种商品上将其作为商品名称使用,误导公众。其行为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规定情形,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