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被诉裁定:诉争商标核定使用

被诉裁定:诉争商标核定使用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6:10:17
  • 摘要

    被诉裁定认定: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在除“卫生纸、包装用塑料膜、卡纸板、带有电子发声装置的儿童图书、平板印刷工艺品”外的其余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二构成2013年8月30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诉争商标的注册违反了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 被诉裁定认定: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在除“卫生纸、包装用塑料膜、卡纸板、带有电子发声装置的儿童图书、平板印刷工艺品”外的其余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二构成2013'>2013年8月30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2013'>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诉争商标的注册违反了2013'>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被诉裁定: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图
  • 二、诉争商标在除“卫生纸、包装用塑料膜、卡纸板、带有电子发声装置的儿童图书、平板印刷工艺品”外的其余商品上的注册是否违反了2013'>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

  • 如适合喷印纸质,不适合喷印塑料,只渗透性材质,有的喷码机使用的是水性油墨,金属等,木质类,不适合喷材质,墨水的附作力。抚顺高解析喷码机,喷印内容解析度更高,DPI可以达到,可以实现类似于印刷体效果的喷码,缺点是其墨水附着力相比小字符较差,不容易在一些光滑材质表面形成长久高附着,优点是二维码扫描识读率超高。

  • 商标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涉案商标标识“沈抚”,与政府规划的“沈抚新城”地域名称相同,系沈阳、抚顺的城市简称。而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及组织形式等组成。被告使用“沈抚”字样,系对企业名称,特别是对行政区划名称的合理使用。虽然原告“沈抚”商标核定的服务类别包括银行,但被告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沈抚”,系为指示、说明主要经营地“沈抚新城”,并未超过合理范围。同时,被告企业名称使用时间亦早于“沈抚”商标注册申请。故而,沈抚农商行为了取得“沈抚”商标专用权而进行许可使用、转让的交易行为,不具有合理性。

  • 接着会议进入自由交流阶段,主要针对《集装袋》团体标准目标方向、标准内容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讨论。中国塑协塑编专委会主任王学保、北京加成助剂研究所所长李杰、北京泰纳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罗道友、海宁市金潮实业有限公司研发经理刘学友、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谢胜利、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经理郑瑞辉、南通联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训涛、山东原鑫鲁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美英、火天集装袋(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苏东、抚顺市集装袋厂总经理唐亚辉、沃恩化学(德州)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德岐、烟台海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孙立荣等制标组成员及集装袋行业代表相继发表了意见。

  • 2013'>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判断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应同时考虑以下两个要件:一是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二是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鉴于原告明确认可诉争商标在除“卫生纸、包装用塑料膜、卡纸板、带有电子发声装置的儿童图书、平板印刷工艺品”外的其余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故本院仅就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是否构成近似标识予以评述。

  • 五是事故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健全。事故责任单位大连明强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事故起重机安全技术档案中未见特种设备重大维修方案、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及事故处理报告等资料;事故责任单位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起重机安全技术档案中未见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产品出厂文件以及缺少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及事故处理报告等资料,起重机使用维修保养作业指导性文件不全;事故责任单位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提供事故起重机安全技术档案。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