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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增12家可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

  • 作者: 十象商标官网 发布时间:2024-01-12 16:47:23
  • 摘要

    近日,经国家商标买卖局核准,新疆生产哈密瓜、吐鲁番葡萄干、和田大枣等6种产品的12家企业可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至此,新疆合法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已达180家。其中

  • 近日,经国家商标买卖局核准,新疆生产哈密瓜、吐鲁番葡萄干、和田大枣等6种产品的12家企业可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至此,新疆合法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已达180家。

    新疆新增12家可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图
  • 其中,哈密市菜篮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获批使用“哈密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墨玉县昊坤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获批使用“和田大枣”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新疆吐鲁番果业有限公司获批使用“吐鲁番葡萄干”“吐鲁番葡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吐鲁番楼兰酒庄股份有限公司获批使用“吐鲁番葡萄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伊犁肖尔布拉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获批使用“伊犁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代表了该产品的种植历史、文化底蕴和广泛美誉,是产品高品质的重要体现,对于促进企业提升品牌价值、开拓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买卖局)商标买卖促进处处长杨红梅介绍,企业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后,意味着必须按照上报的标准规范化生产,保证质量,不断提升产品附加值,这在一定程度上可推动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

  • “下一步,我们设在各地州的商标品牌指导站将深入到用标企业开展培育帮扶,鼓励更多企业申报,带动更多特色产业发展。同时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对用标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促进新疆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杨红梅说。(赵敏)

  • 来源: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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