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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业务呼和浩特受理窗口受理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业务15件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5:22:30
  • 摘要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刘睿)7月6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以来,商标业务呼和浩特受理窗口受理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业务15件,融资金额突破1亿元,覆盖面涉及包头、乌兰察布、通辽3个市区,融资额居内蒙古首位。

  •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刘睿)7月6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以来,商标业务呼和浩特受理窗口受理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业务15件,融资金额突破1亿元,覆盖面涉及包头、乌兰察布、通辽3个市区,融资额居内蒙古首位。

    商标业务呼和浩特受理窗口受理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业务15件图
  • 2020年,乌兰察布市商都县鑫磊蔬菜专业合作社与平安产险内蒙古分公司签订了商标侵权损失补偿保险,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商标保险第一单,也是全区开展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险工作以来,首个以“地理标志商标”投保的企业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险。

  • 今年上半年以来,商标业务呼和浩特受理窗口受理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业务15件,融资金额突破1亿元,覆盖面涉及包头、乌兰察布、通辽3个市区,融资额居自治区首位。

  • 7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局长崔守东一行深入我市调研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地理标志促进地方特色经济发展等工作。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金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负责同志等陪同调研,乌兰察布市政府副市长李建文,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充分发挥乌兰察布市商标受理窗口作用,持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有效发挥地理标志商标促进经济发展作用,紧紧围绕地区农畜产品优势产业,全力打造“原味乌兰察布”区域公用品牌,助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市场监管局给予该店以下行政处罚:

  • 报告提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此,张根九代表深有体会。“这些年,我居住的丰镇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给我感受最深的是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就拿丰镇月饼来说,十年前,制作丰镇月饼的大多是小作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限。现在,建立了食品产业园,通过工艺和技术的不断创新,发展出100多个品种,涌现出海鹏、马大哈等知十象牌。同时,‘丰镇月饼’获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走上了品牌发展之路。我们还有‘后旗红马铃薯’‘卓资山熏鸡’‘四子王牛羊肉’等品牌,这些都已成为助力乌兰察布市高质量发展的特色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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